如果本人是過境或者乘搭聯運旅遊航班,超重行李如何計算?
过境停留 (Transit Stopovers):
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如果您的旅行日程包括过境停留,那么超重行李将按照您的原来出发地和目的地地区的规定标准来计算。
例如,从泰国普吉岛(第一飞行区)出发飞往印尼泗水(也是第一飞行区)的旅客,中途要在新加坡转机,那么超重行李的计算法是:
(1) 2008 年 4 月 1 日前: 每公斤 17 新元。
超重行李费是按照普吉岛-新加坡机票平价的 1.5% (即 10 新元)加上新加坡-泗水机票平价的 1.5% (即7新元)计算。例如,如果肯定您的行李超重11公斤,那么超重费是187 新元(即每公斤17新元X11公斤)。
(2) 2008 年 4 月 1 日起: 按照上述规定,每公斤 10 新元。这意味着,根据分区制度的算法,上述超重行李只需交付110新元(即每公斤10 新元 X 11 公斤)。
联运旅游 (Interline Travel):
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如果您的旅行日程包括与其他航班的联运转机,那么超重行李的收费将根据您的出发地和目的地飞行区的新规定来计算。
例如,乘客搭胜安/新航航班从印尼泗水(第一飞行区)飞往英国伦敦(第四飞行区),然后又从伦敦转搭其他航班飞往奥斯陆(也是第四飞行区),那么超重行李的算法是:
(1) 2008 年 4 月 1 日前:每公斤 68 新元。这是根据从泗水到奥斯陆的票价(4470 新元)的 1.5% 计算的。假设您肯定超重的行李为 8 公斤,那么超重行李费为 544 新元(即每公斤 68 新元 X 8 公斤)。
(2) 但是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按照上述新规定,每公斤为 70 新元。这意味着,在新的分区计算制度下,上述超重行李费是 560 新元(即每公斤 70 新元 X 8 公斤)。 |